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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橡膠部件噴霜(吐霜)測試方法
            更新時間:2017-04-27 點擊次數:7853

            橡膠部件噴霜(吐霜)測試方法
            適用范圍:適用于鞋類橡膠部件噴霜的試驗。試驗方法分為A法與B法,A法為臭氧法,B法為恒溫恒溫法。
            測試儀器:
            A法:XK-8070橡膠臭氧老化試驗箱
            噴霜:是指遷移到橡膠表面上的液體或固體材料。
            試驗原理和方法:
            在臭氧或恒溫恒濕環境條件下,橡膠表面會加速老化,使得有潛在噴霜現象的橡膠中不穩定物質會加速游離(遷移)析出,出現噴霜現象,將鞋類橡膠部件置于臭氧或恒溫恒濕環境中一定時間,觀察是否產生噴霜現象及其噴霜程度,以評價其噴霜性能。
            下面著重介紹一下A法(臭氧法)
            將橡膠部件放置在含有規定的臭氧濃度的環境下一定的時間后,觀察其噴霜情況。
            試驗裝置:
            A法(臭氧法)的裝置
            產生及調整臭氧濃度的裝置,具有溫度顯示、控制系統、試驗箱及氣體置換系統。
            臭氧發生器:按GB/T7762 標準,配有能產生臭氧和調節,測定臭氧濃度的裝置,從臭氧發生器出來的含臭氧的空氣經過熱交換器加熱后輸入試驗箱內。
            試驗箱:
            試驗箱應該是密閉的,能恒定控制試驗溫度差在±2℃,試驗箱的內壁、導管和安裝試樣的托架等應使用不易分解臭氧的材料制成,試驗箱設有觀察試樣表面的窗口,可安裝燈光以方便檢查試樣,箱內容積不小于100L。
            氣體置換系統:
            保持一定的氣體流速或氣體轉換量,并能將試驗箱內的含臭氧空氣有效排放至室外。
            試樣:
            取整鞋或整件的膠制部件(去除不含橡膠的幫面)作為試樣。
            試樣表面應潔凈、無可見雜質或其他法染物等。
            試樣的數量不少于3個。
            試驗條件:
            A法(臭氧法)
            根據試樣使用條件選取,可選用臭氧濃度(體積分數為10-8)有:(50±5)×10-8,(100±10)×10-8,(200±20)×10-8,(500±50)×10-8。
            箱內溫度:50℃±2℃
            氣體置換:
            進入恒溫恒濕箱中的含臭氧空氣流速平均應不小于8mm/s,適宜流速為12mm/s~16mm/s或含臭氧空氣的流量即每分鐘的置換量占箱體容積的3/4為適宜。
            試驗時間:可根據實際需要在3h、6h兩個時間進行選擇。
            試驗步驟:
            A法(臭氧法)
            1、將經過環境調節的試樣放置在試驗箱中的試樣托架上,試樣不應重疊。
            2、開啟電源開關,設定試驗溫度。
            3、當溫度達到試驗要求時,設定試驗時間,設定臭氧濃度,開啟臭氧發生器開關,試驗開始。
            4、到達規定試驗時間時停機,取出試樣。
            5、在半小時內對試樣噴霜情況進行結果判斷。
            結果表示:
            無噴霜:試樣表面看不到噴霜現象
            輕微噴霜:試樣表面色澤明顯減退,現現一層細小的霜膜
            中等噴霜:試樣表面出現晃顯霜層
            嚴重噴霜:試樣表面出現堆積的霜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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